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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湖南衡阳县公司单方改变用工性质 75名职工维权18年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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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2 19: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民生播报网讯(记者 孙洋 王志超 )2018年11月23日,一大早报社大厅突然来了几位操作南方口音的老年人,一问才知他们是来自国家电网湖南衡阳县供电分公司来访求助的退休职工。据几位职工反映,原来他们都是1975至1992年间,由省电力工业局下达的招工指标,严格通过考试、考核、政审等环节,择优录用的合同制工人(当时应该叫计划内用工——记者注)。1995年5月,依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劳部发<1994>360号)文件精神,衡阳县电力局报经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通过劳动部门办理为衡阳县电力局全民合同制职工。但是,2000年这些职工发现工资表有差异,同工同岗不同酬,这才引起警觉,于是就有了18年的艰辛维权经历。



遭遇“变性”——同岗不同酬

这些老人到底遭遇了怎样的不公,不远千里从湖南衡阳赶到北京报社“上访”,报社十几位年轻人都围了过来。一位周姓老人拱了拱双手,首先开了腔:“各位记者小哥哥、小姐姐们,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我们这一批人都是从1974年到1993年由省电力工业局下达招工指标,省电力工业局、衡阳县水电力局(先分家现改制为国家电网湖南省电力公司衡阳县分公司)先后择优录取75名员工进入乡镇"七站八所"之一"电管站",参与农电管理工作。这些人里面有一部分是部队转业、退伍的军人,且户口随农转非形式转变。95年按照国家政策,我们这批人都跟电力局签订全民所有制职工劳动合同。你们看看这些就是当时的《衡阳县企业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白纸黑字红章,现在说不承认就不承认了。好无奈啊。”说完,老人家拿出一大摞材料,并且抽出几份《审批表》让我们看。(见下图)



一旁稍显年轻一点的王姓大叔抢着拿出他的材料:“你们看看,这些裁定书都定性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但那些官们就是死猪不怕开水烫,来个死不认账。小哥哥小姐姐们,为这我们上访了十八年,你说我们这些人多无奈?”(《仲裁决定书》见下图)



记者发现,这些老人被招工以后一直在衡阳各乡镇供电所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坚守自己的岗位,没出过任何安全事故。但2000年某一天他们发现自己的待遇与电力部门同工种的工人相差甚远,他们觉得不可思议,都是全民合同制职工,而且工龄也是最长的了,工资却比那些年轻人低很多。没有办法,他们开始逐级上访。2012年的一天他们上访至湖南省信访局,这个时候,才发现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原电力局以农电员的招工档案遗失为由,多次向原县劳动局申请补办相关手续。经过暗箱操作,瞒天过海,伪造职工签名,将这些职工的服务主体从县电力局“变性”为农电服务公司。这个时候大家才明白为何自己与其他人同工而不同酬了。

用伪造的签名来变更职工的劳动性质,是否涉嫌犯罪?看来,只能推到法庭上去说了。

荒诞“回复”——难圆其说

记者发现,从此以后,这75位职工的上访从一开始的要求落实工资待遇的问题转换成为要求落实他们全民合同制工人的身份问题。多年来他们无数次往返衡阳市、县分公司和衡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去长沙省公司和省信访局,留下了一路艰辛。王志衡摊摊手,非常无奈地告诉记者:“作为国家电网的一名员工,几十年了,现在连衡阳市公司大门都不让我们进去。您说我们这些人多可怜、可悲?直到2018年8月22日,衡阳县公司才给出了《关于周世社等五人反映恢复全民合同制工人待遇信访事项处理决定书》书面回复。现在根本没人理我们。”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这份《决定书》漏洞百出,不管从逻辑上还是法理上都是难见公婆面的。

1、回复中说:原电管站,及体制改革后的各供电所职工(现县农电公司职工)与县电力局的员工是有本质的区别。原电力局是原省电力工业局直管,所招职工必须有省电力工业局下达指标办理相关手续。县农电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县级农村电力业务管理部门,所招收的员工工资待遇,退休及相关保险等都在县一级办理。从这些老人们提供的相关例证证明,1995年县劳动局招工手续的用工单位为县电力局,而非农电公司。这些老人大都是1975年就参加了工作,那时候农电公司在哪里?

2、衡阳公司在这个回复中称,1995年……你们自己出钱买了城镇户口,但未落户县电力部门,为了解决你们的落户供粮问题。其中,既说城镇户口市场化,又说这批人自己出钱购买户口未落实,县电力局跟县劳动局出于同情才解决他们的落户和供粮的问题。是否自相矛盾?是否不合常理?是否有悖常识?他们自己集体出钱购买定量户口的,这个钱是交公司的,还是从工资中扣的?记者似乎没看到公司方证据。

3、反映2006年补办的招工手续,未经职工本人同意,代办填写招聘档案,随意变动用工主体,擅自变更用工性质,这是什么行为?说侵权太绕边,说违规不着调,说违法比较靠谱,说犯罪也不为过。然而,衡阳县公司在回复中辩称:“这是单位考虑到全县的农电职工有极少数人员拒绝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书》,未能办理完善相关招录手续。”那么,也就是公司方承认确实未经职工本人同意,擅自单方面为职工填写招聘档案的事实,同时也进一步证实了公司方明知道,如果要变更用工性质及主体,就应该跟员工协商,经员工同意再签订《劳动关系变更协议》,这是常识。因担心员工拒签而故意取消该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这是什么行为?请问,未经员工签字的《劳动关系变更协议》有效吗?这里,恰恰能让我们看到,这75人当初被招收进县电力公司的真正的用工性质。衡阳公司明知道这一变更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所以才不敢公之于众。

面对毋庸置喙的事实,此时还在狡辩,掩盖真相,衡阳公司不是耍无赖又是什么呢?

看看下面的图片,让我们的视线更加清晰起来。





这些老人几十年如一日,把青春与血汗都奉献在国家电力事业上。现在已经年老体衰,失去劳动能力,却被衡阳公司擅自单方面变更用工主体和用工性质,到了晚年却无法得到应有的待遇,不免让人慨叹命运不济啊。

记者观察到,整个事件中,衡阳县公司在面对老职工上访中提出的正当诉求,不能严肃认真对待,不敢正视历史事实,不想面对真相和公正,这是最可怕的,也是党中央和国家法律所不能容忍的。衡阳县公司面对老职工的正当诉求,一直在采取一拖、二研究、三不理的老赖战术,朴素的75位老人着实拿他们没有办法。在衡阳公司的冷漠、傲慢、霸凌面前,75位老人几十年的流血流汗,几十年的兢兢业业,几十年的风餐露宿,只会显得苍凉、渺小和无助。看来,75位老人只能在泪水、心寒中慢慢老去......

记者将持续关注事态发展,期待着公正在衡阳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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